選擇權是一種契約,其選擇權買方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標的物。選擇權所表彰的是一種權利,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買權CALL 或賣權PUT,於特定期間內,依特定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現貨之契約;選擇權賣方,於選擇權買方要求履約時,有依選擇權約定履行契約之義務。而選擇權的每口契約,都需要一個選擇權買方與一個選擇權賣方來共同參與,兩方之間不斷的發生交易,最終形成了趨勢。
而依據選擇權平倉方式來做分類,可分為履約、放棄履約及平倉。也因為每筆交易都涉及立場對立的兩方,每當價格發生變動,兩方的帳戶、心理就會產生莫大的變化,進而會有想要出場的念頭。接下來就請跟著本文一同探索,如何以正確的觀念來交易選擇權,進而在選擇權平倉之後達到獲利的目的。
選擇權平倉01. 如何交易選擇權、什麼是選擇權平倉?
要交易國內的期貨指數選擇權,首先必須要到各期貨商或有兼營期貨交易輔助人業務的券商開期貨的交易戶。接著就可以打電話向期貨營業員或證券營業員下選擇權的單,當然如果原先已經有期貨交易戶就不用再開戶了 ,或者也可以使用網路下單系統進行下單動作。
而在交易的時候,投資人的帳戶餘額除了要考慮權利金之外,還需要考慮到保證金的問題。當然,選擇權可運用的策略實在太多(點我進一步觀看更多選擇權實用教學),要知道是否要繳保證金?繳多少錢?要不要補繳?我們可以從下面簡單的方式來做評估:
1.若期初資金為淨支出,無須繳付保證金。
如:買進單一部位、買權多頭價差、買入跨式或勒式部位等。
2.若期初資金為淨流入,則需繳付保證金。
如:賣出單一部位、賣權多頭價差、賣出跨式或勒式部位、買進期貨並賣出CAL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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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手上有了選擇權部位之後(延伸閱讀:選擇權未平倉),對投資人來說就會有出場需求(一般稱之為平倉),而依據選擇權平倉方式來分作三類,可分為履約、放棄履約及平倉。
a.履約:台灣目前的交易方式是屬於歐式選擇權,亦即選擇權買方在履約日當天才有權利行使選擇權。目前履約日是最後交易日之次一個營業日,最後結算價採用履約當日之特別開盤報價,達價內(即行使選擇權有利潤)時電腦便會自動視同履約,一般在選擇權結算日便可以知道履約結果。
b.放棄履約:當履約日當天結算價出來時, 選擇權買方發現行使選擇權無利可圖、甚至有損失時,選擇權買方可以放棄履約,損失原來他所付出的權利金。反之,如果是選擇權賣方,這時候是我們最樂見的結局,表示我們之前所收到的權利金可以正式宣告獲利入袋。
c.平倉:就是做和原先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出場。例如原先買了3口11月16400點的買權,行情上漲了1000點這時候我們想出場,掛賣出3口11月16400點的買權,此動作就稱為平倉。而平倉之後手上的選擇權淨部位就為0(俗稱空手),而在一買一賣之間,權利金的差額扣掉交易成本就是我們的損益。同樣的,當原先是賣出一口賣權時,平倉的方碼就是買進一口同月份、同執行價的賣權。
選擇權平倉02. 選擇權平倉須注意事項
在實務上,若是要將選擇權從市場中反向交易(平倉),需要留意下列幾點撮合原則及特性:
1.撮合先後順序以價格較好的為優先、時間較前的為優先。
2.市價委託優於限價委託與報價委託。
3.如掛單委託為組合式委託,則各選擇權序列須同時成交,該筆委託始成交。(否則取消委託單)
4.委託單之委託數量如減少時,原委託之時間順序仍然不變;如果價格變更或增加委託數量時,則視同重新委託。
5.撮合方式開盤時採集合競價方式如價格相同者,以隨機排序競價撮合,以滿足最大成交量決定開盤價格,高於開盤價格之買進與低於開盤價之賣出須全部滿足,交易時間採逐筆撮合方式(每筆新委託或報價輸入系統後,即立即進入委託簿中尋找可成交之價量)。
6.組合式委託單之交易撮合,由於開盤前系統不接受委託輸入,因此一般委託開盤撮合時,並無組合式委託參與撮合。但交易時間開始後,系統開始接受組合式委託。系統會將組合式委託依其委託之價差(或和)轉成二筆虛擬的單一委託進入一般委託簿中參與競價撮合。
當新組合式委託被輸入系統後,系統自動將該筆委託與一般委託及組合式委託兩者中最佳之價格予以撮合;市場建立初期,將僅開放加註FOK(全部成交否則取消)或IOC(立即成交否則取消)條件之組合式委託。
7.平倉若是選擇權買方無法掛市價單。且市價單為不限定價格之委託,其成交價格與委託當時揭示之市場成交價格或買賣申報價格間可能產生偏離情形,且其偏離幅度可能超出交易人之預期。
8.選擇權賣方掛市價單,一般盤時段(08:45~13:45)單筆上限10口,夜盤時段(15:00~次日05:00). 單筆上限5口。(點我看更多關於每筆委託口數限制規則)
選擇權平倉03. 選擇權平倉委託種類簡介
相信許多人在交易選擇權後(點我進一步了解當沖36個盤型),之後若有選擇權平倉等下單需求都會遇到類似的疑問:假設盤中掛單後,在撮合時成交,或只成交部分股數,其餘掛的單會一直保留到收盤嗎?這個問題就牽涉到所謂 ROD 、 IOC 、 FOK 三種交易方式的不同,而ROD、IOC、FOK 是什麼 ?差異在哪?以下我們來做一個簡單說明及整理:
1.ROD:當日有效。英文全名為 Rest of Day ,意思是指「當日委託有效單」,當你送出委託之後,只要不刪除委託單,那麼直到當天收盤前,這張委託單都是有效的。一般來說,當我們使用限價單掛出(白話:按下買進 or 賣出)時,系統都是自動設定為 「ROD」委託的。
2.IOC:立即成交否則取消。英文全名為 Immediate-or-Cancel ,如字面上的意思,當你送出委託單後,允許「部分成交」,但剩下沒成交的部分,就會直接取消掉。一般來說,當我們掛「市價單」時,系統會自動設定為「 IOC 」。(另外掛所謂的組合單也會判定為「 IOC 」)
3.FOK: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英文全名為 Fill-or-Kill ,如果看英文其實很好懂,全部成交否則取消。簡言之,就是指你掛出去的單子,如果沒有全部成交,就全部取消掉。不會有上述 ROD 的 當日皆有效,或是 IOC 的 部分成交狀況。
前面介紹完三種委託方式之後,接著我們再聊聊委託單種類,首先期交所共有3種委託單種類:
a.限價單:交易人指定買賣價格之委託單。買進時,可成交於限價或限價以下;賣出時,可成交於限價或限價以上。
b.市價單:交易人不需限定價格之委託單,其成交價格依競價程序決定之。(成交價可為漲跌幅限制內任何價格)
c.一定範圍市價單:交易人不需限定價格之委託單,但可控制成交價於一定範圍內。期交所交易系統接受委託單後, 以當時委託簿中與該委託相同買賣方向之最佳限價價格為基準,買單(賣單)以基準價加上(減去)「一定點數」後,視為限價單進行撮合。但無相同買賣別之限價單時,退回該委託單。
委託種類 | 說明 |
ROD | 當日成交否則取消 |
FOK | 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
IOC |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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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平倉04. 選擇權平倉交易之撮合方式及原則
在金融市場交易,其實就是一種競價買賣方式,買賣雙方會單獨進行買進價和賣出價的競價,若買賣雙方的價格一致就可以成交,而這個價格就是成交價,當買價與賣價一致時就會成交,這個機制即使到今天也沒有改變,只是參與者更多、過程更加自動化。前述撮合指的就是買賣雙方都對當下的價格滿意,於是發生成交。
而這就會延伸出撮合的機制,例如報價規則、買賣單優先成交順序、成交回報價格、出價後如何刪單改價等等的流程。而剩下未成交的買賣單留在市場上,隨著市場上新的買賣單加入,持續創造新的市場價格。市場主流的撮合方式目前有兩種,分別是集合競價及逐筆撮合。(點我看台灣期交所選擇權交易制度發展沿革)
1.集合競價:以「市價優於限價」及「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好的委託優先,若價格相同則以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決定成交價優先順序。
2.逐筆撮合:以時間優先,每筆委託一進入交易系統即立即撮合。
補充一點,台指選擇權的撮合方式在開盤時採集合競價方式,開盤後則採逐筆撮合方式直至收盤。而集合競價成交價格決定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須全部滿足,同時與決定價格相同之買進申報與賣出申報至少一方需全部滿足」原則決定成交價。合乎此原則之成交價有兩個以上時,採接近當盤開盤成交價之價位。
選擇權平倉05. 選擇權平倉交易策略簡介
由於選擇權交易幾乎可以說是一種零和遊戲(不含交易成本),故買入買權策略獲利就代表賣出買權策略虧損,反之,買入買權策略虧損就代表賣出買權策略獲利(點我看免費選擇權策略分析)。但因為標的又有各種選擇權履約價、買權及賣權,所以便能組成非常多元的選擇權策略,常見的選擇權交易策略主要可分三大部分,單一選擇權的操作、價差選擇權交易、混合式選擇權交易,本文就帶著讀者介紹單一選擇權的操作時機,由於單一部位的操作是其它各種交易策略的基石,若有清晰的觀念則千變萬化的組合皆可迎刃而解,其操作的時機大致如下:
1.行情多半時間均為盤整走勢
明顯趨勢的行情令人亢奮,不過大部分的商品和大部分的市場多數的時間內是處於盤整的狀態;在沒有行情的狀況下,多空都難有獲利空間,此時採取守勢以賣出選擇權賺取選擇權權利金的做法將是最佳選擇,以中性的操作策略來因應。
2.時間價值遞減有利於選擇權賣方
價外選擇權的價值全部來自於時間價值,如果能透過絕佳指標來過濾交易,以求得時間價值與風險承受度之間的最適點,將能進行賺取低風險利潤的交易。
3.擴大交易商品種類進行風險分攤
賣出選擇權的概念類似於開保險公司,交易人收取保費承擔風險;如果能同行進行多種商品交易,將可降低單一商品反向噴出的交易風險,畢竟指數、外匯、能源或穀物要在同一時間均出現噴出的機會是相當小的。
買入買權 | 買入賣權 |
1.預期標的物價格上漲 2.將買進標的物決策遞延 3.降低直接放空標的物(現貨或期貨)的風險 | 1.預期標的物價格下跌 2.將賣出標的物決策遞延 3.降低直接作多標的物的風險 |
賣出買權 | 賣出賣權 |
1.預期標的物價格會稍微下跌 2.為已持有的標的物設定賣點,且嚴格執行 3.為已持有的標的物提供有限度的避險 | 1.預期標的物價格會稍微上漲 2.為欲持有的標的物設定買點,且嚴格執行 3.為已放空的標的物提供有限度的避險 |
綜觀前述,不知道你發現到了沒,投資學有一個專有名詞:期望報酬,其意思就是說但凡超過無風險利率的任何期望報酬,都是承擔風險的結果,換句話說,我們在做決策時最怕的不是怕風險,而是最應該擔心不知風險在哪裡。其實要搞懂選擇權,只要掌握交易時間(延伸閱讀:選擇權交易時間)、時間價值、選擇權履約價及選擇權權利金(延伸閱讀:選擇權隱含波動率)等四點的變化,那麼就算是有一個很完整的初步架構了。
選擇權有很多種類的組合式交易策略,並且可以搭配期貨進行操作,具有很高的操作彈性與靈活性。如果你對選擇權想進一步了解,也歡迎加入選擇權獲利密技懶人包線上課程,學習更多選擇權的交易技巧 ! 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也請持續訂閱並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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